范先生,47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星岛新闻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105))、 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367))、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81))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762))及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848))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尚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尚德风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范先生曾于以下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恒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448,已于二零二六年二月退市)、文化传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343)、南旋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82)、庄士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 号:298)。范先生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香港特
区第八届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立法会议员。范先生曾于2007年至2022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第十届至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亦自2008年起至2015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深圳市第四届及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范先生于1999 年12月获得香港大学的会计及财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并于2007年8月以校外学生身份获得伦敦大学的法律学士学位。于2003年1月及2011年9月,范先生获认可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范先生亦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